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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教学评估制度简述

本站来源:黑龙江大学 发布时间:2015-05-29 点击量:

黑龙江大学教学评估制度简述
 

      一、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分为三级:

      一是学校一级,校长为教学评估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和首席督学为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正副主任,负责全校教学评估工作的整体策划、组织实施和结果认证;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负责全校教学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行政管理。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5人,主任、副主任各一名,科级干事三名。校级督学11名(其中顾问1名,首席督学1名,督学9名)组成人文、理工、外语三类学科专业教学评估专家组,在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校级教学督导和教学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是院(部)一级,各院(部)教学督导员74名(拟增加到90名)组成各院(部)督导组,负责本单位教学督导和教学评估工作的领导与具体实施。

      三是学生一级,建立了班级评学小组,负责组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结果核实;设置了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学生评教中教学意见、建议、要求等信息的交流与沟通。

      二、工作方式和内容

      黑大建立的“3+X”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体系在2001年和2008年两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和水平评估中,均被教育部专家组认定为办学特色,并于200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目前黑大又在总结前些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又建立健全了围绕“一个中心”、实行“两线推进”、开展“三级监控”、坚持“四评并举”的“1234”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目标,并被批准为“黑龙江省高教综合改革试点专题项目”。

      1.围绕“一个中心”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一个中心”。

      学校在各种评估项目、评估指标的设计和考察上,强调办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衡量,不是在数量上比规模、比设备、比论文,更重要的是在人才培养上比内涵、比特色、比贡献。

      2.实行“两线推进”

      实行“两线推进”就是实行教学活动组织与运行线、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线“两线推进”。

      学校按照管理体系中执行与监督相分离的原则,明确划分了教务处和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两个机构的职能划分、行动边界和工作关系。

      在职能划分上:教务处是对教学运行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具有组织与运行的行政职能;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任务是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监控、咨询,具有评估与监控的非行政职能。

      在工作关系上:教务处和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工作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教务处经常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通报教学活动情况或向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提出协助调研教学活动中的某项问题;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及时向教务处反馈教学质量信息和提供咨询,主动配合其开展各项教学管理活动,但不干预教务处的具体业务工作。

      3.开展“三级监控”

      开展“三级监控”,就是开展学校监控、学院监控、专业监控“三级监控”。

      在办学实体的宏观(学校)、中观(学院)和微观(专业)三个层面上,扩大学院、专业监控权责,实行质量监控重心下移,建立“以学校为主导、以学院为主体,以专业为基础“的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校级监控从直接管理、审批管理、行政管理、刚性管理转变到宏观引导、政策制定、规范管理、柔性管理上来。加强院(部)、专业内部质量保障,变外在压力为内在需求。

      学校把校级督导队伍由23人精简为11人,院(部)级教学督导员增加到74人,进一步加大了院(部)、专业层面的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力度。同时,把评教、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奖评选、评学权责下放到学院乃至专业,学校通过制定原则性方案对学院、专业评估与监控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4.坚持“四评并举”

      (1)评教

      评教是以所有任课教师为对象的对教师教学水平的综合评价。评教内容由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扩展为以课堂为主的教学质量、师德师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教学工作评估,促进教师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全面发展和提高。评教方式是以督导专家评价(25%)、学生评价(50%)、教师自评(25%)为基础、院(部)初定等级、学校认证的三级评估,每二年进行一个周期。评估指标体系分专业类型、课程类型、教师类型分别评价,实行分类评价、分类指导、分类促进。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准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本轮评教周期内每次学生评教排名均为本院(部)后5%,经校、院(部)领导和专家“会诊性”听课确认教学效果较差者为“准合格”;本轮评教周期内经核实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严重教学事故问题、学生反映有严重问题者以及连续两轮“准合格”者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在每两年进行一轮的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基础上,由学校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通过专家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自评由低到高依次设立教师教学工作优秀奖(35%)、示范奖(10%)、标兵奖(7%)、名师奖,构建完整的“金字塔型 ”教师教学工作奖励机制。

      (2)评管

      评管即全方位地评价各个院(部)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保障措施、教学过程状态、教学资源利用效益等。以四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评管重点从以往的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行为为主向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主转移,以教学管理规范化和教学改革与建设绩效为评管主要内容,评管手段从专家考察为主转变为数据库信息监控、院(部)自评与专家考察相结合。将完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年报发布制度与评管有机结合起来,对院(部)教学工作进行信息化、动态化和常态化监控。评管以院(部)自评自建为基础,经学校初评和复评给出评估结论,评估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在A级中进一步评出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单位。

      (3)评学

      评学是以本科学生为对象,以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为内容,结合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对学生进行全程评价。积极构建并不断完善了三阶段依次推进、四年不断线的评学体系,即在学业导师指导下,进行以制定学业规划为重点的“大一引导性评估”,以优化学业规划为重点的“大二和大三改进性评估”,以完成学业规划为重点的“大四综合性评估”。使之对学生成人成才发挥更好更大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最后的综合性评估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颁发证书,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4)专项评估

      专项评估是以“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为重点,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考试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等进行全面评估。2010年,对思想政治理论、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语文、大学体育、大学军事理论等八类基础课程教学质量进行了专项评估。2011年,对全校81个本科专业进行了专业评估,为深化专业改革、整合专业资源、加强专业建设、规范专业管理供了客观依据和决策参考。项目多种、形式多样的专项评估,是对评教、评管、评学的重要支撑,使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真正做到了全方位、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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